污水处理费标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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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县污水处理费。根据《习水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全县城镇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的通知》(习发改价格〔2017〕5号)文件要求,居民生活用水的污水处理费标准0.85元/m³、非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行业用水的污水处理费标准1.20元/m³。其中,对低收入群体的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实行减免政策:对残疾人、低保户、伤残军人等低收入群体凭有效证件且每月生活用水量在5m³以内(含5m³)的,免收污水处理费,超过部分按上述标准据实收取。